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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2-01-05 15:55:35 来源:本站 总浏览:311

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

  今年,我国燃气事故频发,特别是6.13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10.21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南七马路路口燃气爆燃事故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在全国造成巨大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燃气安全。结合我市城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我市推行安装燃气安全设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3.《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58号)

  4.河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格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明电〔2021〕4号)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7.《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

  8.《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9.《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场所。

  三、有关规定

  (一)所有工业、商业、福利用户(企业、餐饮、商场、医院、学校、单位食堂和养老院等)燃气使用场所必须设计并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必须使用燃气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连接灶具,否则燃气经营企业不予供气。

  (二)政府鼓励支持由燃气经营单位对既有民用燃气用户全面加装燃气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燃气自闭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带自动切断阀)等安全装置。燃气经营单位要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组织力量逐户检查,通过教育宣传敦促用户更换、安装安全装置,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

  (三)民用建筑燃气新用户必须由燃气经营单位统一安装燃气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燃气自闭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带自动切断阀)等安全装置,否则不予验收通气。

  (四)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的燃气燃烧器具,用气设备必须具有自动熄火保护功能,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

  (五)居民用户和流动商户使用液化气钢瓶必须使用有经营许可证的液化气站自备钢瓶,加装自闭阀,对无标识和过期钢瓶严禁使用。

  四、安全装置及安装有关要求

  (一)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阀、燃气自闭阀、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等燃气安全设施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

  (二)燃气经营单位安装的燃气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燃气自闭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带自动切断阀)等安全装置应在当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安装单位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

  (四)工业、商业、福利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五)燃气设施严禁与电器设备设施混合安装、设置,按照规范要求保持适当间距。

  五、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严格安全检查

  燃气用户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应积极配合入户安全检查,提高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燃气供应企业应按要求组织入户安全检查,城镇居民用户一年不得少于1次,农村地区“气代煤”用户一年不得少于2次。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通知用户并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单位应停止供气,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鼓励居民用户、工业企业、餐饮、商场、医院、学校、单位食堂和养老院等场所自愿购买燃气责任保险,预防和化解燃气安全事故风险,降低用户燃气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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