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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泄漏 漏点在他家墙根83岁老人僵持20小时不让修

2013-11-25 09:42:00 来源:华商晨报 总浏览:92

原标题:燃气泄漏 漏点在他家墙根83岁老人僵持20小时不让修

约800户居民停气 测量老人家中燃气浓度时仪器不断报警

当公共安全与个人利益冲突时,怎样安排更妥当,请您发言

昨日20时许,一条一人多深、20余米长的“U”形坑道从老人的食杂店前绕过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王齐波 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闻英奇)平房前的燃气管道发现泄漏,维修人员协调维修时却被居住老人拒绝,燃气泄漏因而持续7小时……

面对大量燃气泄漏,维修人员坚守一夜,其间与老人多次协商未果,凌晨民警出动仍无法劝服老人,又僵持10余个小时后,燃气维修人员决定改道进行维修。

漏点离家太近 老人阻停施工

11月23日中午,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41号附近,陆续有市民发现该路段散发疑似燃气的异味。沈阳市燃气公司工作人员14时许赶到现场,5名工作人员经过检测,到18时许确认漏点位于砂山街141号北侧一平房前的人行道上,而该处却被居民堆放了杂物。 

昨日9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在砂山路141号附近的人行道上,多个房门口都堆放着劈柴等杂物。带有燃气字样的黄色车辆停在道路两侧,身着蓝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从车上抬下警示板摆放在砂山路东侧一处已经被挖开的饭店门口。

据饭店店主介绍,从23日晚上施工人员就开始在饭店门前挖掘,到22时30分其离开店时,依然没有维修完毕。

据悉,施工期间,隔壁的老人阻止了维修人员施工。直到昨日10时许,施工仍没有任何进展。附近居民家燃气已经关停,早上不少居民来此吃饭。

有居民反映,砂山街西侧7栋居民楼与西侧4栋居民楼均停气。从23日18时发现漏点却迟迟无法维修,到24日1时许停止供气,居民估计燃气泄漏可能达到7个小时。

停气致使近800户居民受影响

昨日,记者从燃气公司抢修人员处得知,为防止意外,停止供气涉及11栋楼居民,约800户居民受到影响。

据燃气公司现场维修人员介绍,从23日18时确定燃气泄漏点后,维修人员从饭店门前开始向南挖掘寻找管线泄漏位置。“路面上只能检测一个大致的泄漏位置,有时候土地的紧密程度影响着检测结果,如果漏点上泥土严密,泄漏气体会向别处渗透,只能在泄漏点15米范围内挖掘确认管线漏点后进行维修。”

据介绍,就在挖掘到临近老人堆放的柴火处时,被老人阻止,双方一直僵持到昨日凌晨4时,老人始终拒绝配合维修。为防止持续泄漏的燃气引发意外,昨日1时左右,维修人员为挖掘出的燃气管线进行封堵,这也直接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燃气供应。

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到昨日7时许,在此的14名维修人员离开,新一拨维修人员上岗,抢修人员与老人僵持了近11个小时。期间也报过警,从凌晨1点报警直到3点民警离开,警方做工作也没有劝服老人配合维修。

期间为防止因燃气泄漏到沙土后发生意外,施工人员在燃气泄漏点附近15米范围的地面上钻眼,用真空泵将沙土中残留的燃气抽取出来。同时,检测人员在测量老人居住屋内的燃气浓度时,仪器在不断报警。

工作人员表示,当天晚上维修人员曾提出,在维修施工期间为老人提供临时居住的宾馆,还是遭到了老人的拒绝。

被迫“改道”费用可能超支四五万

直到昨日10时许,维修人员在协商无法继续进行后,设计了两套维修方案,“一个是绕过老人家,在机动车道埋下一个U型管,代替已经损坏的管线。另一个方案是在征得南侧居民同意下,在别人门前挖坑,向原管道内植入新管。还要查看路面下的管线,不能破坏沿街的电缆、自来水、下水管等线路,否则会给附近居民造成更大的麻烦。”

在查看图纸与实地测量后,第一套方案因需破坏市政路面,需要通过市政部门与管网设计范围的审批,程序上繁琐。原本走直线,一夜就可修复,现在拐了两个弯,维修费用可能超出正常维修达四五万元,这部分费用需要燃气公司自行承担。

到昨日12时许,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将停气通知张贴在停气居民楼单元口,提醒居民停气期间将自家燃气火嘴关闭。

在与附近居民协调后,维修人员决定采用第一种施工方案,制作U型管道代替损坏原管道。施工人员表示,考虑到周末审批程序繁琐,同时确保尽快为附近居民供应燃气,施工挖掘地点由机动车道变为人行道紧靠边石内进行。

昨日14时许,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征得南侧居民同意后开始挖掘路面,设置新管线。

昨日19时许,记者从维修人员处了解到,路面挖掘施工仍在进行,争取今天上午为附近居民恢复供气。

老人:挖完了房子下沉,谁给修

■当事人说

昨日在施工现场,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注意到,紧邻施工地点南侧人行道上,一名老人坐在用蓝色布面遮挡的长约4米、宽约3米的杂物旁,这堆杂物几乎占据了门前整个人行道。

老人身后的平房上悬挂着食杂店牌匾。居民表示,老人就是阻止施工的房主,姓林,已经83岁。

老人抄着浓重的山东口音告诉记者,不让施工是他的想法。

在20多平方米的小店门口处,房门一侧的土墙用木桩斜靠在地面上支撑着,距离地面约1米高的位置出现一道大裂缝。老人说,墙体开裂是因去年底的地震造成的,屋内的左手边是老人的住处。按照老人的指引,在西侧窗口墙面上已经出现了一道贯通的裂缝,窗口上下也均出现裂缝。

“房子是(上世纪)60年代建的,在这儿住30多年,就我们老两口住,老伴今年82岁了。门口的柴禾是取暖的,没有别的地方能放了。房子要是(维修时)直接挖塌了还有人给修,要是当时不塌,事后会下沉,到时就没人给修了。之前房子南墙因为管线施工裂了,到处找也没人修,我还能让他们挖吗?”老人对记者说,“房子如果没坏,我一定让他们挖!”

观点1:因为一人影响几百户,不对!

观点2:理解,弄坏房子让人上哪住?

■市民看法

附近居民对于老人阻止维修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居民李先生表示,燃气泄漏得不到维修,当然让人不安。仅仅因为老人一人的不快,影响到几百户居民的供气,吃不上饭,就是老人的不对。

居民于先生则表示理解:“老两口就这么一个房子,一旦施工把老平房弄出隐患,让人上哪住?谁能为老两口提供一个长久的住处?”

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坦承,老人的担心不无道理,施工时工作人员也确实有这种顾虑,泄漏的管线仅距离老人房根约50厘米,“本来(维修)是利民的事,但是居民不认可就会投诉。我们毕竟是服务行业,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玉屏二社区穆书记表示,老人的房子附近为棚户区,居民在门口路面堆放柴禾的问题,在解决上确实有难度。2011年社区上报和平区小区办与区房产局,对附近棚户区进行维修,社区准备在明年开春后再次申报,对棚户区内的老旧房屋进行维修。

律师说法:当事老人行为或涉违法

房屋损坏,施工方有义务协助维修

■法理分析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王澍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相邻关系原则,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该事件中因燃气管道涉及公众利益,当事人有配合维修燃气管道的义务,燃气管道为居民提供便利,燃气也有一定危害性,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所以当事人须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王澍律师表示,维修单位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社区劝导当事人,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当事人承担相应的义务,类似案件维修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同时,当维修管线时发生房屋损坏,施工单位有协助当事人维修房屋的义务。

民警:极端行为或涉危害公共安全

一旦老人发生过激行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危险进一步发生?

记者从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处了解到,如果当事人过激行为最终造成较大影响,涉及到市民人身安全,从治安角度出发,当事人的行为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同时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或可以对其进行刑事方面的处理。

民警同时表示,类似事件中,超过70岁以上的老人,在处理时可以处罚,但无法执行。这也是民警执法的难度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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